昆明工商部门严厉处罚不法商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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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3:54 云南日报 | ||
昆明火车站步行街水果商贩短斤少两引发市民投诉,工商部门严厉处罚不法商贩—— 市民投诉:水果商贩经常短斤少两 近日,苗先生反映:昆明火车站步行街上经营水果的水果摊贩,经常在出售水果时做一些手脚,令顾客购买的水果要么短斤少两,要么被调包,以致引发许多纷争。 记者目击:短斤少两时有发生 针对苗先生的反映,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昆明火车站步行街。步行街上人来人往,两旁是一些租铺面经营水果的水果商贩。就在记者到达步行街西段时,在一间水果店门前,一位60来岁的老妇人与一水果商贩发生争执,原来这名老妇人将买到手上的两公斤桔子拿到旁边一铺面的一台秤上称,发现少了二两,在老妇人的争吵下,水果商贩又补了4个桔子给老妇人。 不久,在步行街口的一零摊上,两名来自遵义的游客买了两公斤石榴,在记者的建议下,两游客将石榴拿到另一间铺面的秤上复称,发现也少了二两,当记者建议他们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时,这两名游客因乘车的时间已到而放弃了投诉,拎着少了斤两的水果走了。 工商出击:少称三两 罚你二百 随后,记者来到了管辖这一片区的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昆明站分局,分局的工商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这一带水果商贩短斤少两的情况十分严重,后来经过他们的几次较大的整治工作,好了起来,近来是因为火车站候车厅的兴建,这一带的人流又多了起来,一些水果商贩短斤少两的现象又有所抬头,为此,他们又加强了监管力度,就在8月12日,他们还对两家因短斤少两被投诉的摊贩进行处罚,其中一家姓何的商贩因少了顾客3两水果,按照《云南省商品交易条例》,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左学佳(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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