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金该不该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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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5: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按协议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但开发商则认为延期交房是“非典”和暴雨惹的祸,不能怪他们。日前,这样的一场争论在省城“江南书苑”小区发生,并一直闹到了工商部门。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去年10月相中“江南书苑”的一套住房的,并在当月与开发商正阳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中明确承诺,张先生的房子可以在今年7月28日前 记者在接到业主的投诉后,立即采访了“江南书苑”的开发商正阳公司。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与业主的购房协议中,交房日期的确是7月28日,但现在公司可能要延期一个月交房,主要是因为小区室外配套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对于业主们的不满,这位负责人认为,小区的主体工程其实是按原计划完成的,但室外工程在施工中先是受防治“非典”影响,工地停工,其后又是高考提前和暴雨连绵。工程受影响并不是他们所希望发生的,但在这样的原因下发生了,也不能把延期的责任全部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关于违约金该不该付的问题,双方一度争执不下。8月初,业主们投诉至合肥市工商局。 负责处理此事的合肥市工商局房地产管理所曹所长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这一事件争论的焦点其实就是一个“不可抗力”的界定问题。高考提前进行和暴雨应该说都是可以预知的,不能作为“不可抗力”。而“非典”对实际工作影响是存在的,但国家到现在似乎并未对其进行定性。为了对此事有一个公正的处理,该所目前已派出人员专程到现场查看,并将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做出最后的判断。 (本报记者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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