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来广告费用自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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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5: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省城某广告公司一业务员利用拉广告之机,采取伪造公章等手段,相继将省城多家房地产公司支付的17万元广告费挪为他用。目前,该业务员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1999年,肥东县人蔡某到合肥某广告公司做业务员,和省城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业务往来。今年年初,该广告公司发现蔡某经手的一笔2001年10月份的广告费发票开出去了,但钱一直没有到账。这一奇怪现象引起了该公司的警觉,经过核对,公司竟发现经 随即,该公司赶到蜀山公安分局报案。6月23日,办案人员经调查,将在省城大西门一带活动的蔡某擒获。 经查,蔡某为了挪用这一笔笔不菲的广告费,冒用公司的名义,到各家房地产公司提取现金,然后挪为他用。其中2002年11月,为了将省城一家房地产公司5.6万元的广告费弄到手,他甚至私刻了公司的公章,伪造一份公司委托书,将这笔巨款瞒天过海地塞入自己的口袋中。 据蔡某交待,他挪用的17万元巨款全部作为家人看病的花销。警方对蔡某平时衣食起居也进行了调查,尚未发现这笔巨款到底用于何处。目前,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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