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告亲生父亲 我要自己改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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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8:41 新华网 | ||
父母离异,女孩随母亲改嫁后也改了姓名。生父得知后多次到学校吵闹要求女孩将姓名改回来,给孩子心理造成很大伤害。姓名改回来了,但女孩却怎么也不能适应—— 日前,天津市河西区一名刚满12岁的小学生找到天津市青少年维权中心,投诉亲生父亲要求更改姓名。昨天,记者从天津市青少年维权中心了解到,此案已在法院立案。 昨天,记者见到了这位要求更改姓名的女孩魏红(化名),梳着长长马尾发的魏红特别文静懂礼貌,却显得心事重重。她说,她不想用现在的姓名,要求起诉生父,希望法院能准许她使用生母李荣的姓氏另行选用新的名字。 魏红的父亲与母亲于1992年离婚,当时不满10个月大的魏红便由母亲李荣抚养。魏红3岁半时,母亲再婚,她便随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魏红的母亲说,为了不给女儿留下任何因父母离异而造成的阴影,她便到派出所开出证明将魏红的姓名改为于群(化名),随继父的姓,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魏红上小学时,登记的姓名叫于群,老师和同学们都称呼她于群。但到魏红上小学二年级时,她的生父找到了魏红及其母亲,在得知魏红的姓名改为于群后便耿耿于怀,经常找到魏红所在的学校和当地派出所,并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扬言,他是魏红的生父,不允许魏红叫另外的姓名。魏红说,几年来,生父经常去学校堵她,有时刚下课就站在教室门外,指着自己大声对每一位下课的同学说:“这孩子原名叫魏红,我是她生父,你们以后就叫她魏红。”魏红生父的行为给魏红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给她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经常吓得在教室里尿裤,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魏红说,因为自己的名字,经常在班里抬不起头来,大家都知道她父母离过婚,更让她难过的是她的名字成了一些同学的笑柄。后来,她的生父又找到有关部门,以生父未同意不得更改子女的姓名为由将于群的姓名改为魏红。但多年的习惯,魏红的老师和同学们仍叫她于群。而魏红说,当在学校听到别人叫她魏红时,她就躲开,她还是习惯大家叫她于群。 现在12岁的魏红即将升入初中,她越发对自己魏红的名字不认可,希望能改掉这个名字。魏红的母亲李荣说,自从魏红的生父将孩子的姓名改回来后,她也劝过孩子用这个名字没关系,但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坚决要改掉魏红这个名字。 律师意见:应该尊重孩子选择 天津明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尹鸿智认为,这个案子比较鲜见。而《婚姻法》第22条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未成年人更改姓名要经过监护人同意。从法律上讲,人有选择自己使用什么姓或名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要真实和客观地反映一个人自身的心理愿望。如何判断行为人行使这个权利是否反映他的真实意愿,要从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上进行考查。今年已12岁的魏红已经基本能够反映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对自己的姓氏也能够做出选择,应当有权力选择自己姓父亲或母亲的姓或其他姓氏,其父亲或母亲不应当加以干涉。尹律师还表示,现在无论姓名还是抚养问题,只要对孩子成长有利,就应该尊重孩子选择。由于目前离婚率上升,导致更改姓氏或名称的儿童和青少年逐渐增多,所以我们应当正确对待这一社会现象。(记者殷莹实习生赵楠)(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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