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演出将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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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4:46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今后,省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公益性演出、节庆演出及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定点组台演出,一律由演出公司承办并报文化市场主管部门审批。违规者将被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这是记者8月8日从太原市演出市场规范管理培训班上了解到的。 今后太原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将依法审批,扩大演出市场准入,广开渠道,鼓励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改变演出项目重复审批的做法,公开程序,简化手续。对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过的营业性演出项目,演出地的文化部门不得再行审批。行政审批除法定收费外,一律不准收费。(本报记者)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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