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领导批示:对假种子坑农要加大惩治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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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5:1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哈尔滨8月14日电(记者亓树新)在本报一则关于假种子坑农事件的报道上,国务院有关领导批示:对假种子坑农要加大惩治力度。 5月12日,本报以《假种子坑农,21户人家无钱春耕》为题报道了黑龙江省兰西县临江镇21户瓜农被假种子坑害事件后,贩假者被抓捕归案。8月8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另一被告刘金辉当场被取消取保候审,收押至看守所,法院当日没有宣布判决。
据了解,本报报道发出后,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领导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第183期简报上作出批示:“最近假种子坑农事件颇多,要严格执法,加大惩治力度,明确管理责任。”农业部领导也作出批示:“严格执行《种子法》,严厉惩治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民行为。” 黑龙江省农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调查核实假劣种子事件通知》精神,成立了专门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双方当事人、办案单位,查阅卷宗,最后认定农民购买的西瓜种子为假劣种子。 调查组成员、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管理科副科长邢海军告诉记者,张海庆卖给农民的西瓜种子,是从刘金辉手中收购的特大庆红宝和庆发9号,然后以“丰神”、“丰度”的品牌包装、销售。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此种行为是典型的造假行为。 另外,根据专家鉴定,该品种为劣质种子。 目前,黑龙江省农委、农资打假办公室已向兰西县委、县政府发公函,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此案。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农委又发出了3个执法监督通知书:一是发给兰西县农业委员会,要求对经营者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发给青冈县农业委员会(制种基地在青冈县),要求对制种基地进行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发给望奎县农业委员会(制种者刘金辉居住地),要求对生产者进行处罚。 据了解,除21户农民外,又有一户农民杨淑华也加入到诉讼队伍,去年她家购买了“丰神”、“丰度”西瓜种子种植西瓜90亩。在法庭上,她要求制假者、贩假者赔偿损失10万余元。 受法院委托,黑龙江省物价局对21户瓜农的损失进行了价格鉴证,损失总额为25.6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