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可申请小额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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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6:55 北京青年报 | ||
奚宇鸣 本报讯3名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前天获得了共计14万元的小额贷款创业资金。这是本市实施小额贷款担保政策以来发放的首批贷款。目前全市正在申请这一资金的还有近40名失业人员。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实施对推进本市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产生积极作用:不仅促使下岗失业人员认识市场、学习经营,而且带动了国企富余人员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形成了创业意识。 据市劳服中心副主任李维介绍,想申请小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首先要具备下岗失业人员的身份,必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且要对他所从事的就业项目有明确的市场预测。失业人员要在向社保所提出申请后,由社保所受理评审后择优推荐、首创担保公司审核并承诺担保、市商业银行经办机构核贷后办理贷款手续。 按照政策规定,下岗失业人员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2万元;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担保规模,担保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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