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来发”电子饰品厂设陷阱专骗打工仔(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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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
收回合同等资料后强扣大笔押金 记者前往暗访录下丑恶证据 警方提醒此类招工均为陷阱 新快报记者 朱舟 实习生 游星宇 罗慧钧 本周报社不断接到有关鑫来发电子饰品厂以签定劳动合同为饵收取押金、逼员工辞工而扣押金的举报。昨日,记者暗访了这家工厂,并配合车陂街派出所拆穿了其行骗手法,为两名应聘者追回了480元合同押金。 交钱才能签合同 在中山大道车陂路口站附近,随处可见鑫来发电子饰品厂贴出的招聘广告,上面写到一经录用,即刻安排上岗,并签定劳动合同。 乔装来应聘的记者都被告知,只要交480元的押金就给安排工作,交钱后即可当场签约,包吃包住,月薪1200元,员工带上个人随身物品即日可入住宿舍。一位“人事部”唐主任还鼓动说,这些岗位只有一个了,如果身上没带够钱可以随便交个百把块钱甚至十几块钱预定金,把岗位留下。而对于应聘者的学历、能力等厂方一句都没问。 收回合同逼你走 出来后,记者遇到两位前来向该厂要回押金的应聘者,他们向记者讲述了签订合同后整个被逼迫的过程。 林生是在电话亭上看到鑫来发电子饰品厂招聘广告的。在得知只要交480元的押金就能安排工作后,求工心切的林生立即交了480元押金和80元办证费,共560元。第二天当他满心欢喜地来到厂里报到的时候,“人事部”唐主任等三人叫他出示合同与押金收据,并说是为了核实身份,林生拿出合同和押金收据后,他们便以保管为由将其强行收回,随后告之岗位已满,暂时没有工作安排。林生发现情况不妙,当即向厂方提出退还押金,厂方却要林生再拿出收据来。林生说,当时“人事部”的那三个人一拥而上,翻他的书包口袋把厂牌抢走,还威胁说:“你不想在广州混下去了吧,找死!” 黄生的遭遇与林先生如出一辙。他不但被该厂收取了480元的押金,还交了100元的岗位预留金和80元的办证费用,共660元。 录音之后被跟踪 下午,记者与林、黄商量对策,黄生决定再去该厂一趟,带着上岗证和录音机以要回押金为名套出“人事部”行骗的证据。进入“人事部”大约8分钟后,黄生出来与记者等人会合,随后该厂派出四人尾随,记者等人跳上一辆的士才脱身。录音中,可以听见该厂那名唐主任威胁、恐吓的话语,“你小子给我耍花样,就别想出去!”唐主任还公然说,600元钱退不了,给你20元钱,你签个协议,从此和本公司无任何关系。黄生的上岗证也被抢去了。听完录音,记者拨打了110。 求助警方拆骗局 车陂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鑫来发电子饰品厂查处,看到警车来,该厂的负责人闻讯逃离,只剩一女文员。在警员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这位女文员态度相当粗暴,对当事人和记者恶言相向,并拒绝出示当事人的合同,还否认见过这两人,最后还装模作样当着警员的面向两位当事人索要身份证和收据,称要核实其身份。记者拿出录音和黄生上岗证复印件,在两位警员的追查下,女文员无法抵赖,借口负责人不在,归还了两位当事人的押金。 收取押金是陷阱 办案警员告诉记者,以招工为名收取押金行骗非常普遍,他们会想方设法把收据、发票之类的证据收回或销毁,让求职者没有证据,投诉无门。这位警员还说,现在从事劳务诈骗的犯罪分子手段越来越狡猾。 警方提醒外来应聘者:收取押金签订的合同往往是陷阱,不要盲目签字,即使签订也要保存好合同及预交费用的有关凭证。发现公司有诈,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 签合同收取押金违法 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航稹膊坏每哿艋蛘叩盅褐肮さ木用裆矸葜ぁ⒃葑≈ず推渌っ鞲鋈松矸莸闹ぜ6陨米钥哿簟⒌盅褐肮ぞ用裆矸葜さ戎ぜ褪杖〉盅航?(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1995年8月4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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