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赖警察伤人引发围观起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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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
刘某等三人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余亚莲 通讯员 陈晓红)为逃跑竟指着被铁栏划伤的伤口大叫“警察打我”了,引来群众围观起哄,随即乘乱扯打巡警吴某,并强行将其“夹”上出租车。昨日,记者获悉越秀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各一年。 26岁的刘某本是湖南祁东县人,2002年12月5日上午10时许,在环市西路某酒店,刘某因涉嫌参与咖啡厅负责人毛某被伤害一事被巡警吴某抓获。正当巡警了解情况时,刘某趁其不备跑了出去,逃到火车站售票厅门前时,脚下一滑,撞到了路旁的铁栏杆。巡警吴某立即追上将其再次抓获。 刘某看见自己的手臂被铁栏杆划伤,随即大叫“警察打伤我”,并用手抓住吴某的衣领,执意让吴某送他去医院,致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刘某的两名同伙也上前共同“对付”吴某。三人拉扯、推打吴某,致使吴的对讲机频道混乱,警容受损,同时造成吴某的颈部、腹部受伤。随后,刘某等三人分别用手夹住吴某,将他强行推上出租车前往医院。公安人员接到吴某的报告后,将三人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刘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使用暴力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妨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 鉴于此,越秀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各一年。(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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