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淮安市委书记之妻因受贿被判五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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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9: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5日电据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报道,8月12日,原江苏淮安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委员会书记张金美系原淮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学凤之妻、正处级受贿一案,由金湖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金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涉案赃款6908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认定:1997年至2001年7月,被告人张金美在担任淮安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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