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抢劫犯死刑有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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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1:06 北京日报 | ||
法院兑现政策震动看守所内在押人员 本报讯(实习记者侯莎莎)河北省农民赵志勇、忻卫民多次使用暴力抢劫,论罪应被判处死刑,但因2人坦白、检举的线索已被公安机关查实多起,所以审理此案的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对2人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死缓。此事在市看守所内引起强烈震动,引发了揭发检举的热潮。 1998年11月至2001年3月间,赵志勇、忻卫民伙同他人,先后在朝阳区、海淀区等地持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15起,劫取现金、汽车、照相机等大量财物。2人罪行严重,论罪应被判处死刑,但因2人揭发、坦白的情节,已被公安机关查实多起,所以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赵志勇、忻卫民2人死刑,缓刑2年执行。 为了深挖犯罪线索,二中院专门到看守所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看守所不少被羁押人深受触动,纷纷主动揭发、坦白余罪。据统计,仅一周内,就深挖出各类犯罪线索57件,经初步查证,已经查实盗窃3起、抢劫6起,抓捕犯罪嫌疑人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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