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忏悔:我佩服的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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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1:21 沈阳今报 | ||||
两律师要为的姐、劫匪免费打官司 记者 王丹 崔治 的姐:为民除害不怕被起诉 “这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看到有关报道所刊登的这一观点后,白玉异常生气,她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她直爽地说:“我不怕被起诉,我觉得值得,因为我是为民除害!” 白玉一再强调当时并不想撞死劫匪,只想抓住他,连撞三次是因为看到他被撞后还跑那么快,实在来气。她说当时头脑很清醒,抢劫一事只有自己和歹徒知道,如果把他撞死这事就说不明白了。 如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白玉说:“我不怕,爱怎么起诉就怎么起诉,我觉得值,因为我是为民除害!”她认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也不至于那样,但可以肯定的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怕也没有用。 白玉说,当晚在新兴派出所她曾听说警方因涉嫌故意伤人要将她拘留,后来派出所让她交了3000元还从中扣除了医治歹徒所用的700元医药费。这700元让白玉觉得很冤,抢劫她还要支付医疗费实在难以理解。白玉坚决认为责任不在她,她要讨回这700元! 正方一辩 的姐是为民除害 “当时,我们谁都不在现场,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但是,我还是觉得白玉的姐很勇敢,一个女人被人用刀逼着抢钱时,她自然会有一些应急的反应,包括用车去撞歹徒。这是她手里仅有的反抗工具。再说,她后来又拿钱给歹徒,对他进行及时抢救,也是很难的。”外企经理宋丹这样说。 劫匪:我后悔抢劫 “今天下午爸爸从湖南赶来看我,他骂了我一顿,我知道错了,我后悔抢劫。现在我真佩服撞我的女司机,她真勇敢。我会配合公安机关好好改造。”昨天晚上,躺在沈阳市急救中心病床上的歹徒孙某眼含悔恨的泪水对记者说。 今报:“你是哪人,多大了,以前在哪工作,什么时候来的沈阳?” 孙某:“我今年39岁,是湖南人,来沈阳前在长春打工,在厂子做保安工作。这段时间厂子放假,我就想来沈阳看朋友。8月12日,我坐长途客车来的沈阳。” 今报:“今天你父亲来看你时你是什么感受?” 孙某:“我真的很后悔,爸爸对我已经绝望了,看着他痛苦的表情我真后悔做过的傻事。我哭了,爸爸也哭了。他已经64岁了,为了我大老远从湖南赶来,我真的很不孝顺。他让我配合公安机关好好改造,以后重新做人。我一定会听他的话,配合公安机关好好交代,好好改造。” 今报:“你为什么要抢劫?” 劫匪老父劝子回头 孙某的父亲对记者说,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真让他伤心,来时的路上他已经哭了好几次了,真后悔有这个儿子,但现在看着伤痕累累的孩子他还是很心疼。他会劝说孩子配合公安机关交代罪行,好好改造。 反方律师 尊重法律 不同情劫匪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则说:“首先排除正当防卫的可能性,白玉的行为应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另外法律保护人身健康权,即便犯罪也有这项权利。我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孙某免费代理。” 理由一: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为受到伤害的公民排忧解难也是应尽的职责。 理由二:人身健康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法定机关的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健康。犯罪行为会引起公愤,但不能用违法行为对待犯罪行为。 理由三:对于现在的社会,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在受到侵害时,公民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要掌握一个度,这时候就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什么是正当防卫,怎么行使正当防卫。希望能通过这个案件让社会公众多了解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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