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访”名义诈骗钱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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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2:4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哈尔滨8月14日电(何文泽、李清锋)多次以“上访”名义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张德军,日前被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48岁的张德军是黑龙江省嘉荫县人,他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1997年夏,张德军手持一张伪造的黑龙江省某市教育局的证明,来到嘉荫县某单位,称其父亲是这个单位的退休工人,要求单位领导解决其父亲的医疗费,否则就到省城或北京“上访”。单位 今年3月5日,张德军先后到齐齐哈尔铁路分局所属3个站、段进行“上访”,共骗得500余元。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接到信访部门的通报后,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7日将张德军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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