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安居”有盼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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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2: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钢城10月1日起推出廉租房 晨报讯 从今年10月1日起,马鞍山市将正式推出廉租住房政策。这将使得该市收入低而住房困难的家庭有望实现“安居”梦。 据了解,马鞍山市可享受廉租住房的对象是指城区低保户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 廉租户现租住公有住房的,由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在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内按廉租金标准计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廉租户中的无房户或面积不足户由政府按所差面积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廉租户拆迁安置时,拆迁人应按人均不低于建筑面积12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偿。 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是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净增值资金部分、直管公房售房款净余部分、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 马鞍山市对廉租住房实行资格年审制度。廉租户家庭每年年底前应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申报的,取消其廉租住房资格。(李大春 赵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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