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元钱“摩的”工拉皮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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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3:0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朱灿明) 昨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马某,嫌疑人已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漳州人马某是一名“摩的”载客工。今年7月25日,他遇到在漳州某高速路做工的何某,何想到市区寻花问柳,但苦于找不到门道,便问马某哪里能找个女子。马告诉他,漳州立交桥下有女子在卖淫,可载他过去看。何某表示事成之后给他10元辛苦费。 马某将何某载至立交桥下,并为何物色到一名27岁的卖淫女,讲好价钱后,马某将两人载至市郊市尾村郭某的租房,马某则在门外等候。因有人向警方举报,三人被全部抓获,何某和郭某被治安拘留15天,撮合者马某被逮捕。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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