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烧坏究竟该谁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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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3:5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琪)“电压过高烧坏了十几户居民的电器,好多天过去了,小区物业办仍没解决问题。”家住西安市龙首村二府庄小区的任女士近日反映,小区物业办要求电器被烧坏的住户负担电器维修费用的50%后,才予以维修,住户对此难以接受。 据任女士讲,7月28日凌晨时分,他们楼十几户居民的家用电器被烧坏了。物业办解释说,这座楼用电量太大,电流过高把零线烧断了,要求住户到物业办签字,自愿负担电器维 而住户认为,凌晨时分大家都在睡觉,没有一家多部电器同时使用,再说,上世纪80年代搬进小区时的电网目前仍在使用,这次烧坏电器应是物业办维护电网不力,让住户负担维修费用的50%不合理。就这样十多天过去了,坏了的电器仍没人给修。 在外出差的物业办黄主任打来电话说,就在事故发生前,物业办给小区新装了一台变压器,当初小区电网设计每户最大用电量为一千瓦,而前一阵每户基本用电量都在两千瓦左右,电网负荷太重,既然每户用电量都超负荷,理应负担维修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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