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点题:篮球场不能踢足球,谁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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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6: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某小区业主足球队在篮球场打比赛,却遭到物业公司制止 本报记者 庾燕琼 实习生 姚波 袁丁 报道 如今广州不少新楼盘内篮球场、游泳池等运动设施都一应俱全,对于爱好运动的业主们来说本是一大快事。而爱好踢足球的李先生给《今日说法》版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他遇到 为踢球发生口角20来岁的李先生是一名足球发烧友,他和小区里志同道合的几十名住户组成了一支足球队,每周举行一次足球比赛,租用的场地就是所住小区的篮球场,一直都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可是情况在上周末发生了变化。 李先生告诉记者说,当天晚上8点,他和其他足球队员如常开始比赛,在他们玩得正起劲的时候,小区的一名保安走过来制止说:“这里是篮球场,管理处有规定不能在这踢足球。”可队员们并没理会,继续比赛。这时,几名保安赶了过来“声援”,要求队员们马上离开球场。如此一来,队员们都感到十分扫兴,纷纷追问究竟。双方当场就产生了激烈的口角冲突,互相争执了半个多小时,原定两个小时的足球比赛最后无奈早早收场。李先生说,比赛用的足球也在冲突中被踢出场外,再也找不回来了。 若违规就拉闸关灯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冲突过后几天,同是足球队员的住户张先生来到小区会所租用篮球场时再次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他激动地告诉记者说,当天下午,他到会所租用篮球场,用于足球队比赛,没想到,工作人员却要求张先生写明租场目的是打篮球,而不是踢足球,否则将不予出租。该名女工作人员言辞严厉地说:“篮球场不准踢足球,场内已经挂出了公告牌,一旦违规我们将拉闸关灯。”听了这番话,张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在自己的小区想踢球,每小时80元的租场费花掉不说,还要遭到如此为难,他气愤地告诉记者说,业主每个月都要支付管理费,公共设施的使用当然应由业主决定,物业公司根本无权作出规定,而且也没征求业主的意见,这样的规定实在难以服众。 张先生认为,在小区内踢球是业主应该享受的权利,物业公司不能只满足篮球队员的要求,不顾足球队员的权益。 小区业主各有说法 篮球场究竟能不能踢足球?记者随机采访了该小区的十多名住户。 住户廖先生说,他当初买楼就是看中这里的运动设施比较齐备,如今篮球场不能踢足球,像他这样爱好足球运动的业主只能跑到外面租场,费钱又麻烦,作为业主的权益大受损害。 住户许先生却有另一番看法,篮球场本来就不适合踢足球,场地小又是塑胶地面,足球队员穿着钉鞋在里面运动,容易破坏场地,如果不加以限制,场地将大受损害,到时恐怕业主想打篮球也找不到地方了。 住户余小姐态度中肯地说,足球队员也是业主,他们的权益也要受到保护,她提出建议说,篮球队和足球队每隔一周租场一次,足球队员上场时禁止穿铁钉球鞋,这样一来,租场的次数减少,足球队员在场上也有所限制,对保护场地能起到一定作用。 协调管理无奈之举 记者随即致电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姓张的一名员工回复说,管理处作此规定也是无奈之举。她说,目前小区里有足球队也有篮球队,篮球队员经常投诉足球队员穿着钉鞋踢球,把塑胶地面踢出一个个洞来,严重破坏了场地。 他们派人到现场查看过,情况的确如此。为了协调管理,最后才作出“不得在篮球场踢足球”的规定。她承认,规定只是综合了篮球队员和管理人员的意见,并没有征求普遍广大业主的同意。 符合规划用途不能变 小区的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作出禁止踢球的规定?广东某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认为,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的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养护与维修。” 李律师认为,篮球场的使用符合小区的本来规划,那么物业公司的“养护”责任之一就是保持该场地原规划用途不变。物业公司作出这样的告示也是为了履行自己的工作义务。另外,物业公司对公用设施还有维修的责任,当场地受到破坏时,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规定以保持场地的完整。 想踢球须业主们同意 那么,像李先生张先生这样的足球迷就不能在自己的小区踢足球吗?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卢波律师认为,足球队员也是小区的业主,同样有权使用区内的公共设施。他们可以在球场打篮球,但不等于说可以在里面踢足球。因为篮球场等公用设施的用途在业主公约里已有明确规定,球场内也已经挂出了告示牌。 卢律师说,足球队员想在篮球场踢足球,或者把篮球场改为足球场,也就是改变了场地的用途,那么必须得到2/3业主的同意才行。(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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