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吓病同学学生学校共同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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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6: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日前,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同学间开玩笑引发的赔偿案,被告王某及其所在学校被判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1.6万余元。 去年4月,淇县桥盟乡一中的几名学生在操场上发现一条死蛇。王某拾起蛇后将蛇挂到了杨某的脖子上,王某的举动使杨某精神受到刺激。杨某先后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1万余元,后被鉴定患了精神分裂症。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的行为是造成原告精神分裂的诱因,被告桥盟乡一中疏于管理,负有失察失管责任。 (冯培江)(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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