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个人支票的几种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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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4: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1、首先是制度上。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为了确保支票交易的安全,我国《票据法》规定,收款单位必须在确认支票有效并完成银行清算后才可以完成交易。而银行的清算是在每天下午400,这意味着,如果商家严格依法行事,个人支票使用者在交了支票后,还不能立刻提货,必须等到商家确认钱款到账。显然,这将大大影响个人支票的使用便利。 2、其次是认识上。许多商家对国外早已使用成熟的个人支票缺乏了解,总认为企业支票信用度大,可以接受,而个人支票却总给人不甚塌实之感。 3、办理个人支票需要花20元或30元购买支票或转账支票,且不能现签现买,不少市民嫌麻烦。 4、从银行本身来说,小金额账户运作成本太大,“不值得大规模推广”。 5、对于商家而言,目前大都未配备验支票的POS机,对支票拥有者的身份验证,除少量用密码外,一般只能以银行的预留印鉴或支票号码为准,操作起来太不方便。 6、个人用户使用个人支票需以预留印鉴为证,而非国际通用的个人签名。走到哪里都带着图章,不方便是一方面,图章丢失带来的麻烦更是个问题。 7、个人支票与信用卡的不同之处在于信用卡有信用卡公司两头作保,消费者和商家都没有风险,但需要额外付给信用卡公司约4%的费用,个人支票则是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一个形象的说法是,用笔造假的人比拿枪的多出410倍,可见个人支票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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