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子逾期通煤气 开发商被判付5万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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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6:52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揭晓芳通讯员刘丹报道:开发商违反合同,延迟交房,逾期通煤气,武汉一业主将其告上法庭索赔。昨日,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付违约金5万元。 市民龙先生诉称,2001年4月他与江岸区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花38.7万余元购得房屋一套,合同约定该公司应在2001年8月31日交房,并约定逾期交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应该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遂判令其支付龙先生违约金5万元。此案宣判后,该公司当庭表示要上诉。房屋出售走向规范 业内人士指出,以前商品房合同纠纷案多集中在房屋面积缩水。此案预示着,市民对商品房的需求,已从单纯的注重面积转向至看重服务承诺及配套设施,这促使开发商的房屋出售程序更趋规范化、法制化。 业主要积极维权 此案的审判长———江岸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丽敏昨日接受采访时说:现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多为统一的格式合同,市民要仔细审查,对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及自己的特殊要求,可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权利受到侵害后,不要怕麻烦,“懒得”维权。房地产官司注意诉讼时效 王丽敏特别提醒市民,房地产官司还得注意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购房者在对方违约次日起即可以通过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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