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员用“白条”私吞存款 信用社该不该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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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7:25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振雄)储蓄员“打白条”揽储,将储户的存款私吞,信用社该不该赔偿?14日,18家储户赶到襄樊市襄阳区牛首镇竹条信用社,要求该信用社给个说法。 据了解,56岁的贵万友原系竹条信用社储蓄员,他在1994年9月至2002年2月间,共揽储118.4万元,侵占了其中114.3万元。去年2月23日案发后,本月6日被襄阳区法院以职务 18家储户对记者称,他们共被贵万友揽存41万多元,贵给他们办了股金证或支票。去年8月,贵称信用社要换新证,将他们的股金证、支票收走,打下盖有他私章的白条。谁知新证还没下来,贵就案发被抓。 储户们称,贵万友1973年即从事信贷工作,去年还被评为牛首镇金融先进工作者,贵揽储是职务行为,因此竹条信用社应该负责。 记者欲采访竹条信用社,隔着紧锁的铁门喊话长达20多分钟,看见里面有人,就是没人应声。记者弄到该信用社的《情况汇报》,材料称“白条不属于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中使用的凭证,属个人行为”,“可以拒付”18家储户的存款。 襄樊市一名律师认为,贵万友打白条时盖的是私章,信用社在法律上可以不认账;但贵万友被法院认定是职务犯罪,信用社有义务配合司法部门对这18张白条予以核查,一经查实,理应返还储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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