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百部分股份实施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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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7:48 扬子晚报 | ||
中央商场“回购”管理层股份 昨天,记者从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其董事会决定,将受让包括中央商场总经理廖建生在内的23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南京中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6.29%的股权和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8.95%的股权。 2002年11月和12月,南京中高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共同投资组建了上述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5600万元和4000万元。共同投资使得部分董事、高管人员与公司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中央商场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受让上述股权,股权转让按原出资额转让,分别为912万元和358万元。 东方商场管理层收购拉开帷幕 昨天,新百董事会批露了东方商场管理层收购的具体细节。 据悉,9月16日的股东大会批准后,此次收购将正式完成,届时,东方商场总经理马卫伟将持有4920万股,占总股本的20%,常务副总持有3030万股,其余4位副总各持有985万股。据东方商城副总经理卢革宁介绍,17名高管人员将把股份委托马卫伟代为管理,行使表决权,这样,这17名高管层共同持51.02%的股份,将成为东方商城最大的股东,而新百将不再执有东方的“话语权”。(记者 胡志强)(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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