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未付清水电费 南昌市民郭先生买来二手房碰上麻烦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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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9:02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实习生杜雪娇、张鹏飞、记者陈建新报道: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过户前卖房者所欠下的1400元水电费给买房者带来麻烦。8月14日下午,南昌市民郭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 据郭先生反映,2002年7月25日,他通过中环地产顾问公司与卖主邵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花费16万元在南昌市东湖区江大南路139号荣昌小区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二 昨日下午,记者与邵女士取得联系。邵女士告诉记者,郭先生只提供了所欠水电的费用,至于实际用水、用电的情况,她仍需要与荣昌小区物业公司联系。经亲自核实后,她会按照协议书规定,支付这笔费用。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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