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吃坏肚 换回200元误工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9:1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军利实习生逸鸿)吃凤爪吃坏消费者肚子,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立即查处,由于失去有力证据只讨到200元“误工费”。 8月15日上午,陕师大的李先生告诉记者,14日下午他在长安南路的某超市买了5元钱的凤爪,他的女朋友郭女士晚饭时吃了。到了半夜,他女朋友就开始呕吐,一连吐了4、5次,后来送到医院,经诊断是急性肠胃炎。李先生怀疑他前一天在超市买的凤爪是“罪魁祸首 据食品监督二科的科长沈滨介绍,由于“嫌疑犯”凤爪已经吃完了,郭女士也已经开始治疗,呕吐物、排泄物等证据都没有了,已经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李先生手里仅有一张该超市的购物小票,在对该超市的熟食进行检查后也没有发现有腐败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但出于保护消费者的宗旨,他仍然帮助李先生与家乐超市和相关供货商进行协商,最后家乐超市付给李先生200元作为误工费。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