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媳妇”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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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9:1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15日讯 今天,李沧区的宋老太向记者哭诉说,跟了儿子5年的“媳妇”跑了。 宋老太说,儿子王中(化名)原来在海泊路开宠物店。1998年,35岁的王中离婚,店里的伙计许某让17岁的女儿许柠(化名)给王中当“媳妇”,王中还把财政大权交给了许柠。去年,许柠去外地进修有了新男朋友,今年7月份,她以年龄差距大为由拒绝和王中一起生活。5年间,许柠共花了王中10万多元。现在王中每天到处找许柠,连生意都荒废了。 今天,记者来到瑞安路附近的许家,一位邻居说许家已经变卖家产走了一个多月了。对此,山东德祥律师事务所赵秀琴律师认为,王中和许柠属非法同居,王中可到法院申请解除关系,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对于共同财产很难取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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