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户湖州市居民向建设局要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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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0: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紧挨居民区造一幢24米高的商贸楼,本已引起居民不满,可房地产开发商得寸进尺,将原先规划的24米提高到32米,这无疑给居民区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更令居民愤慨的是,这份建筑规划竟然是建设局修改的,近日,60户居民向湖州市中级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将湖州市建设局告上了法庭。 湖州市威莱大街与马军巷交叉口毗邻老商业中心,是一处让开发商垂涎已久的地段。 湖州嘉年华商业大厦有限公司以1050万元竞得此处土地使用权,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嘉年华商业大厦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次约定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此地紧挨的骆驼桥新村住着上百户居民。让居民们吃惊的是,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时,湖州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处改变了原先规划,将24米的大楼改为32米。之后,开发商竟然擅自将新村的消防通道和围墙拆除,在水泥通道上打桩。 近日,笔者来到骆驼新村看到,紧邻住宅的工地正在施工,作业机器隆隆作响,一些住宅的墙体已经开裂,居民们说那是被施工打桩震裂的,“如果高楼一造,阳光没了,通风也没有了”,许多住户很担心。 前不久建起的一幢大楼紧挨骆驼新村,将新村部分民居的阳光遮住了不少,正在建设的这幢大楼将与该楼紧邻,等于在新村居民楼前围起了一个高过居民楼的“围墙”。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骆驼新村居民到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涉,要求停止施工,并向湖州市建设局提出将大楼降到原先规划的24米,但未得到答复。 对此,湖州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解释是,考虑到周边大楼高32.4米,如果新楼按照24米建造,一高一低,很不协调,影响城市景观,于是,要求增高到32米,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补交了40万元地款,总建筑面积便增加到7300平方米。至于阳光问题,建筑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保证周围居住建筑日照间距不小于1:1.2,距周围建筑距离不小于9米。对于周围房屋损毁情况,该公司已经请了房屋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称房子绝对安全,并已与各居民协商,适当作些补偿。 湖州市建设局规划处负责人说,马军巷口土地属于旧城改造项目,24米以下建筑不属于高层建筑,拍卖后,根据业主的要求,从城市景观考虑,市政府有关部门经过协调,将大楼规划调整到32米,而且请来了建筑设计院对日照进行分析,2楼以上保证冬至日照1小时,在审批前,也到居民区听取了居民意见,当时居民并没有提出意见。 但是,骆驼新村的居民说,根本没有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这幢32米高的大楼完全切断了他们住所南面最后能够享受到的一点阳光,而这种后果是由湖州市建设局的规划造成的。 7月5日,骆驼新村徐国良等60户居民到法院状告湖州市建设局,诉该局作出的规划建筑高度32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60位原告已建房屋的通风、采光的相邻权,要求法院判其属于违法行为,撤销该规划。浙江孔令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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