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教师告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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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3:14 北京日报 | ||
称被告行政不作为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昨天,在市高级法院的法庭上,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讲师王晓华和国家教育部的诉讼代理人,分坐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席位上。王晓华坚持认为,教育部不受理她的行政复议书,属于行政不作为行为。 王晓华今年49岁。2002年,华中科技大学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评聘委员会认定王晓华在学校没有主持或参加过一项科研项目,不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王晓华则认为,学校在职称评定问题上弄虚作假。2003年1月,王晓华向教育部递交“行政复议及检举信”。教育部认为,华中科技大学是经过国家批准具有评定副教授职务资格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王晓华因不符合条件而未能通过教师职务评审,属于学校内部的正常管理活动。据此,教育部作出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王晓华遂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教育部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晓华的诉讼请求。王提起上诉。她的上诉理由是:医疗事故、高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律师任职资格等,都曾被纳入行政司法审理的范围。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理应纳入行政司法审理范围。 昨天的庭审中,法院没有作出终审裁决。王晓华能否赢得这场官司?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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