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一元钱 法院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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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3: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郭京霞刘俊霞)37名商户与小商品批发市场因摊位租赁纠纷打上法庭。昨天,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37名商户讨要1元钱入场费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终审法院认为,鑫恒盛公司应在合同终止后,无客户投诉、索赔等问题的情况下,退还37名商户交纳的定金。在退还的定金中,应扣除商户欠租的本金及滞纳金。法院同时认为,因双方约定的入场费实际上是综合管理费,37名商户入场时没有提出异议,现在主张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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