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赞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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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4:45 齐鲁晚报 | ||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秋季开学在即,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 普通高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搞所谓的“新机制”,变相“双轨”收费;不得假借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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