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小车”半月内置换完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7: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公布了“三小车”(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残疾人专用车)折价及置换方案,凡在8月31日18时之前上交折价、置换的,均可得到市政府的奖励金,9月1日以后上路的“三小车”将予以强制收缴暂扣。 据介绍,南京市将用1亿元的资金解决“三小车”问题,目前江南八区实有“三小车”7741辆,有96%的车主表示自愿提前交车,其中有7238名车主已主动提前上交了车辆,占治 市政府通告明确,凡在南京市禁行区域内已领取南京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予以折价处理;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区,以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等市区范围内,有动力装置并安装搭乘人员设备的残疾人专用车,予以置换。根据国家车辆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部门对本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的残值评估,并按每辆车的残值上浮60%计算,即正三轮摩托车按每辆1000元折价,机器三轮客车按每辆车700元折价。残疾人专用车按每辆车的市场中准价给予车主置换费5000元。残疾人专用车置换后,免费换发新牌证。凡在2003年8月23日18时前主动上交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和置换残疾人专用车的,给予车主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在8月24日至8月31日18时前上交、置换车辆的,给予车主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9月1日起不再办理车辆折价、置换手续。自9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进行区域内原本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和市区残疾人专用车的车辆登记,予以注销。 南京市公安局昨天也同时发布了“三小车”自9月1日起的禁行通告,禁止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在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市区道路和江北大道(指长江大桥、大桥北路、泰山新村广场、宁六公路泰山新村广场至雍庄立交桥段、浦珠路大桥北路至顶山广场段)上行驶。残疾人专用车不得在本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区以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等市区道路上行驶。(王璟 南信 大颖)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