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临头才知新增条款 签合同切莫“走过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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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7:48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郑志方实习生秦璇、雷慧斌报道:市场将进行整体改造,里面的16家老商户面临搬迁。因租期未满,商户们要求招租方“按合同规定”作出违约补偿时,却发现这一要求无异于“天方夜谭”。 据了解,这些商户常年在长江建材装饰城内经营,与招租方每年签一次租赁合同。14日,记者在业主提供的租赁经营合同书中发现这样一条:因市场整体改造的需要而变更、解 但招租方称,公司当时只知道可能要进行市场改造,增加新条款的确是为以后作准备,签合同时也曾提醒过商户,而商户均未对此提出异议。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天修介绍,目前许多人对合同不重视,将签合同当作“走过场”,这实际是无视自己的利益。现在白纸黑字,商户走上法庭也无济于事,这对他们是个教训。代律师提醒,签合同前一定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一是对合同的所有条款理解了没有,二是合同规定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否接受得了。否则,不可轻易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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