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情治理“三小车”进入尾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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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7:48 扬子晚报 | ||
近几年来,南京市的正三轮摩托车、机器三轮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简称“三小车”)因低能高耗、污染严重、车容破旧、事故多发、不规范行驶等原因,成为南京市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为提升城市形象,南京稳步推进“三小车”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昨天,南京市治理“三小车”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京“三小车”治理已经进入扫尾阶段。 新法通过成为治理“尚方宝剑” 8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了《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修正案》,使“三小车”的治理“有法可依”,并利于“三小车”整治工作的实际操作和成果巩固。 根据新法规定,安装动力载人装置的三轮车(“马自达”)一旦上路,将被视作违法。自9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扣上路行驶的违章“三小车”,并予以注销车辆牌照的处罚。 此次法规修正还增加了对“三小车”治理过程中必须折价收购、置换、暂扣、核发、注销牌证等手段的管理。同时,《规定》还明确指出,南京市安装载客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可以予以置换,采取政府财政出资,置换新型仅供残疾人本人代步的工具,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人性化管理的目的。 《法规》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对在禁行区域内悬挂本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和已领取本市专用号牌的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予以折价收购。 月底彻底解决南京市号牌“三小车”问题 依据该项法律,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规定市区禁行区内的“三小车”须在8月31日18时前主动交车、置换车辆。9月1日后将不再办理车辆折价和置换手续。 由于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车主踊跃主动交车,在相关交通法规修改决定出台前,车辆收购置换和车主疏导安置已临近结束。截至8月14日,南京江南八区实际上交“三小车”7741辆,96%的车主表示将自愿提前交车。7238名车主主动提前上交了车辆,占“三小车”总量的94%,使治理活动进入扫尾阶段。据悉,在9月份全国第六届残运会在宁召开之前,南京市“三小车”问题将彻底解决。 “人人有生活 家家有出路” 在依法治理的同时,南京在全市展开“万人回访入室到户”的活动。南京各个区的残联、民政等和街道、社区干部逐人逐户上门走访慰问。目前,南京全市61个街道、500多个社区已经筹岗腾位13741个,已有岗位和需就业车主比例达到了1∶1.77。近1000人参加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此外,该市还对1500多户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车主家庭,进行了残疾情况、子女入学困难、住房困难、重病情况的梳理分类,并给予重点帮扶。(唐悦 燕志华)(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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