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市场?规范管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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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8:55 汉网-长江日报 | ||||
送货受阻 在大兴路做了15年货运生意的姜老板,近日遇到一件烦心事:在给大兴路61号鞋类专业批发市场的客户送货时,被门口的保安拦住了…… 姜从客户口中了解到,市场已指定了一家货运公司负责整个鞋市货物运送。 姜认为,市场应当公平竞争,市场指定一家经营岂不是“垄断”了市场? 14日清晨6时,大兴路鞋市正值送货高峰期。记者在大兴路鞋类专业批发市场门口看到,两名保安正在仔细盘查往来货物。凡有货进入,他们则格外注意外包装箱,有时直接拆开包装盒查看。在场等待送货的老板们告诉记者,他们是为了查看货是不是由市场指定的货运公司运送。 “协议”作梗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8月1日起,市场要求商户签订《温州至武汉鞋类托运协议书》。(注:市场内181家门面中,大多都是温州老板。) 协议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皮鞋运费每件定价43元,鞋箱体积以0.3立方米以内为准”。 有商户介绍,大兴路货运市场共有5家货运商,现在规定的“43元”的货运标准,比另4家货运公司价格要高出近一倍。行内人士称,货运商将运价定在23—25元之间,略有2—5元的薄利可图,客户也易接受,相比之下43元的运价有些高了。 协议还规定,“如第一次违反约定,乙方(商户)向甲方(指定的货运公司)补交运费,第二次则需按托运货物运价的五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再次违反约定,将解除乙方的租赁合同关系”。据了解,商户进入市场时,每家门面都曾向市场交纳了5万元保证金,若是不按“协议”合作,视同违约。 货管办:此举旨在规范市场 市场货管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解释说,签订此协议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市场内发生过因货运商无序竞争哄抬运价造成的流血事件,指定一家货运商负责市场内的托运,由市场协商统一运价避免矛盾的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温州至武汉的货物运输健康有序地稳步发展”。 他同时还指出如此做法,对于商户而言,运货时的货物的安全也有了保障。 “地下货运”悄然兴隆 随后,记者走访了大兴路货运市场内另四家“非指定”的货运公司。他们指出一个奇怪的现象,市场和商户签订“协议”后,他们的生意比平时还要红火,只是交易转入地下。 据了解,一些商户得知“非指定”货运商公告的运价后,基于成本考虑,便“铤而走险”与“非指定”的运货商私下交易,想方设法将货带进市场。 温州某货运公司张老板认为:如果不平等竞争继续下去,将会扰乱整个市场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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