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窃电缘何屡禁不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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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12:3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昌8月16日电题:违法窃电缘何屡禁不止 新华社记者李兴文、冯丽 尽管供电部门保持了高压态势,违法窃电仍然屡禁不止。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市民“窃电违法”的意识淡薄、说情风盛行、平时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窃电成风。要扭转这种局 电是商品,用电交费天经地义,但长期以来在一些人的心目中,“窃电不犯法,被抓认处罚”的观念根深蒂固。记者在采访时发现,目前一些人对窃电违法缺乏基本认识,就连一些领导也不例外。据南昌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黄桂萍说,今年7月,供电部门查获多起厅级领导干部在家大肆窃电的案件,这些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有些亏损企业、私营企业干脆以窃电为手段弥补亏损或降低成本。南昌供电公司市中分公司副经理赖晓亮说,一些居民和用电单位大有一种“用电不偷白不偷,偷了也白偷”的错误想法,法制意识相当淡薄。 据南昌供电公司反映,今年7月,反窃电工作人员现场查获一家娱乐场所窃电,窃电数量不大,在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竟有一位领导出面说情,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南昌供电公司总经理柳杨说,反窃电过程中,供电部门经常会受到一些领导和部门的干预,一些本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窃电案在说情风的影响下,最后以行政、经济手段草草结案。反窃电执法重锤轻落,对窃电者根本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现在反窃电基本上是由供电部门承担,由于力不从心,供电部门只能开展一些集中整治行动。一些窃电的居民和企业掌握了供电部门抄表、检查的规律后竟玩起“老鼠戏猫”的游戏:你来检查前,我就拆除窃电装置,等你一走,就再装上窃电装置。供电部门即使知道一些住户和单位有窃电嫌疑,但如果没有充分的现场证据,处罚无从谈起。缺乏社会的普遍支持、邻里间的相互监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反窃电难以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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