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郝蓬 毛金柯) 昨天,北京小货郎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促销员李翠珍和王利利在海淀法院讨回了公道,每人各获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因被怀疑盗窃物品,她们曾被小货郎公司非法扣留长达28小时。
据李翠珍和王利利介绍,今年3月21日中午,小货郎公司防损部人员因怀疑她们盗窃商品,就在防损部逼迫她们交待“偷窃”事实。防损人员轮番对她们威胁恐吓,并采用了打耳 光、踢踹等极端方式。3月22日凌晨,防损员又把她们带到员工通道接待室,用大头针扎其身上,并声称不写承认书,就不放她们出去。李翠珍和王利利不堪忍受凌辱和恐惧,不得不写了一份承认材料,至此时间已过了28个小时。经海淀区公安分局法医鉴定,李翠珍和王利利的针刺伤已构成轻微伤。她们起诉要求小货郎公司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小货郎商业公司则认为公司在调查中未对李翠珍采取任何非法措施,对于下班后公司的部分员工在未征得负责人同意情况下继续查问,系员工的个人行为,应由个人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小货郎公司发现有人窃取其货物时,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小货郎公司员工却在王、李二人正常工作期间,以盗取货物为由,对她们进行讯问,在无任何证据证明二人有窃取货物的嫌疑时,限制王、李二人的人身自由,强迫其交代偷盗事实,并对其身体实施了伤害行为。小货郎公司应赔偿王利利、李翠珍两人医药费、交通费、鉴定费,并赔偿王、李二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万元。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