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政协委员遭打续:孙洪要结束噩梦般的婚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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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0:40 华商晨报 | ||||
公安机关告知孙洪进行伤害鉴定孙洪约见律师并提出——“我要结束这噩梦般的婚姻!” 新闻背景 8月12口本报报道了32岁的沈阳某医院副院长女政协委员孙洪遭丈夫蒋握毒打一事,引 晨报讯(记者辰光实习记者唐小羊)昨天,《女政协委员遭警察丈夫毒打》一事又有了新的进展,孙洪向律师咨询了关于离婚方面的一些知识,准备与蒋握离婚。警方的办案人员也到医院看望了孙洪并听取了孙洪及家属的意见。 警方受害者可进行伤害鉴定 昨日上午10时左右,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负责办理孙洪被打案件的两位民警来到孙洪住院的医院,向孙洪了解了一些情况并告知孙洪可以提出进行伤害鉴定的要求。 一位办案民警告诉孙洪,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孙洪现在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伤害鉴定的要求,公安机关将在孙洪本人或其亲属提出要求的同时为其出具委托验伤的手续,由指定的医院或法医鉴定机构对孙洪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 孙洪的父亲表示将在今日到公安机关正式办理有关伤害鉴定的手续。随即办案民警又向院方提出调取孙洪病历。 孙洪约见律师“我要离婚” 昨下午2点左右,辽宁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应邀走进孙洪住院的病房,就孙洪被打事件而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为孙洪提供了法律咨询。 律师指出,孙洪被丈夫毒打造成的伤害一旦鉴定为构成轻伤害以上结果,说追究蒋握的刑事责任,但属于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按照《刑法》定罪量刑的案件。 在咨询时,孙洪向律师表示:“我要结束这噩梦一样的婚姻!”律师又就有关离婚的一些法律规定向孙洪进行了介绍。 此外,记者从孙洪处得知,她在家人协助下写了一封给省市领导的求助信,并已交到有关领导手中。 又讯(记者 辰光 实习记者唐小羊) 8月17日下午,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又一次来到医院,就蒋握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管制刀具一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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