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个钢瓶被销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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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1:40 石狮日报 | ||
质监提醒市民:使用有“身份证”液化气瓶 本报讯今后,购买液化石油气时可要注意了!最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统一对过期或不合格的209个钢瓶进行集中销毁,铲除了一批“定时炸弹”。 目前被广泛应用的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性等特点,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 据了解,今年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检查了7328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5319个钢瓶合格,209个钢瓶属于不合格并达到报废标准,该局对不合格的钢瓶进行统一销毁;与此同时,该局还依法对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3家液化石油气经营点进行查处。 不合格、过期或没有“身份证”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有可能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如同“定时炸弹”一般随时可能引爆。本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使用有“身份证”的液化气钢瓶。(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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