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要朋友作伪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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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7:0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在撞伤致死1人后,竟要好友作伪证以逃罪责。昨日上午,被告人龙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死者父母68452元。 今年2月26日,周某将其白色五十铃小货车放在龙智(21岁,长沙县果园镇人)的修理店里维修。次日凌晨2时许,龙智未经车主周某同意,无证驾驶这辆小货车外出。当行驶至工商银行星沙支行十字路口附近时,龙智所驾小货车保险杆左端与崔某驾驶的摩托车尾部相 事发后,龙智慌忙驾车逃离现场。因车牌和前保险杆已被撞落并遗留在现场后,龙智情知罪责难逃,便找到本村好友朱某,与他商量一同到该县交警大队投案。并指使有驾驶证的朱某作伪证,要朱某承认是自己驾车肇事。3月3日,龙智和朱某得知罗密死亡后才如实向交警部门供述了事实的真相。交警部门认定,龙智应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周喜丰 邓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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