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药店要会上网用电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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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7:31 扬子晚报 | ||
为了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近日,南京市研究决定提高开办药店的门槛,新开的药店必须配备电脑,药店内的基本信息并能制作成网页上网,一些药品信息可让药监局等主管部门随时通过网络查询。已开办的药店则须逐步进行配备,达到统一实行网络管理的要求。据了解,由于南京的药店数量猛增,传统的纸文件很难及时下达通报。为此药监部门还在南京药监网上为每个药店设置了免费的电子信箱。(记者 杨志伟)(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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