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拍得被盗公安车 事主状告拍卖公司索赔3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8:19 新华网 | ||
梁先生花18万元从北京某拍卖中心竞拍买来一辆日本凌志轿车,没想到两年后却被公安机关扣留,经查该车竟是被盗抢公安车辆。日前,梁先生在海淀法院状告拍卖中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梁先生是黑龙江省大庆市某有限公司的经理,2000年9月11日在拍卖中心花了18万购得一辆日产凌志400型轿车。车提到大庆后,梁先生花了5万多元进行了全面的维修。然而,2 拍卖怎么拍出被盗抢公安车?梁先生认为,在对处罚车辆没有详细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安机关在网上通缉的赃物车辆进行拍卖,拍卖中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拍卖中心的两名代理人称,公安机关现在只是对该车进行了暂扣,刑事案件没有终结,公安局出示的文件也只是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不能看出该车就是被盗车。他们在拍卖该车时,没有发现车辆有被盗的记录,而梁先生在购买该车后用他人车牌行驶了两年之久,被公安机关扣押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开庭过程中,法官也展示了法庭委托佛山市公安局调查的证据,该证据表明,该车是广东省三水市公安局失车,破案后一直没有起回。法庭在双方举证质证后没有宣判。(记者/赵中鹏)(来源:北京晨报)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