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给交6名职工状告工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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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9:44 黑龙江日报 | ||
张莹莹 本报记者 高天赋 本报讯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职工,应与在职职工享有平等的待遇,可哈市某工厂却拒绝按在职职工的待遇为6名为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这6名工人一纸诉状将工厂告上法庭。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经过调查审理,终为6人讨回了应得的待遇。 姜先生、李女士等6人是哈尔滨市某工厂职工,他们先后在这个工厂工作了20余年。1999年,他们与工厂签订了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规定6人与工厂在职职工享受同样的退职、退休待遇。2002年末,工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对在职职工实行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的决议,规定按照目前哈市社会保障统筹交纳费用,企业承担职工十年的交纳费用,现有的停薪留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企业不负责。而对本应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权利与待遇,也并非停薪留职职工的姜先生等6名员工,工厂却没有执行这项决议,而且以会议中所称“停薪留职”是笔误,应为“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合理要求。因此,他们一纸诉状将工厂告上了法庭。(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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