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动车撞伤老太谁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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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1:38 新闻晚报 | ||
责任无法认定仍需赔偿 本报讯年逾古稀的周老太在非机动车道上与两辆助动车撞成一团,弄得周老太浑身是伤。经长宁法院调解,周老太获赔人民币7035.31元。 去年9月20日上午8时左右,77岁的周老太途经某地,见有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人行道 将周老太撞倒的是驾驶助动车的林某。林某说,当时他看到了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周老太,已经在离老太50厘米左右的地方刹车停下,可突然被后边一辆助动车撞了一下,使得他连人带车向前移动了—大截,把周老太撞倒。而撞林某的卫某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碰到林某,林某却抓住他无理取闹。 经检查,周老太右手臂和第六根肋骨均骨折,两颗门牙被撞断。 2002年11月22日,长宁分局交警支队因为该事故情节均无证人证实,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明确:“该事故无法认定”。3人均不服,后虽经申请复议,但仍维持了原认定。经过多次调解,这一纠纷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周老太因被撞伤而产生了大笔费用,除了林某垫付的医疗费外,还有护理、营养、交通及后续治疗等费用。周老太起诉法院,要求两人赔偿。虽然3人对事实的真相均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但法院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为3人反复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林某承担他已垫付的5535.31元,卫某承担1500元及诉讼中的鉴定费用1000 元。(金文斌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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