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还炸派出所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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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2:46 云南日报 | ||
14日下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挤满了前来旁听的观众。15时许,经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处2002年3月31日在文山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实施爆炸的主犯张代彬、唐建高(已被围捕击毙)、李洪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处张永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去年3月7日20时许,唐建高、张代彬两人从文山城拦了一辆出租车至州造纸厂门口时 3月26日下午,唐建高及本村群众在该村子里修公路时,因修路要砍一棵树,唐建高与张某家发生争吵,唐建高顺手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张家父子杀死后,逃往村外放火烧毁了张家的三七棚。尔后找到张代彬,商议把新街派出所炸掉。3月29日,张代彬谎称要炸石头,让李洪发在贾永林家买到两包炸药等物。31日晚9时许,唐建高、张代彬两人将炸药包及汽油背到新街派出所前水沟边放好,再将新街镇217号电杆上的电话线及光缆剪断,返回派出所旁取出炸药包,安放在派出所楼梯走道上引爆后逃离现场。此后,唐建高、张代彬因酒后失言抢劫摩托车的事告诉了本村的王某。由于害怕王某举报,去年4月6日晚,两人合谋后,将王骗到张代彬家将其当场勒死,并叫来张永福于当夜将王某的尸体抛至附近一个30多米深的山洞内。 作案后,3人找到本村的李美凤、唐建才、宋家邦等人帮助逃跑。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找到李、唐、宋调查时,3人在得知犯罪分子的行踪的情况下隐瞒不报。经法院审理,张代彬故意杀人、爆炸、抢劫3项罪名成立,一审作出上述判决。贾永林、李美凤、宋家邦分别涉嫌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包庇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文法(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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