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证被扣还揽客营运——一些“的哥”无证驾驶令人担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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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4:39 新民晚报 | ||
近日,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深夜在浦东一条主干道上驾车行驶,不料突然与支道上的一辆社会车辆在路口相撞。这个驾驶员向对方提出“私了”,但遭拒绝后竟置事故车辆于不顾,独自离开了现场。后经警方多次催促,这个驾驶员才无奈地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后得知,这个驾驶员在事发前两天,因驾车违章记分超过12分已被扣证,但他仍无证驾车继续营运。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扣证期间,无证驾驶继续揽客营运的绝非仅此一例。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去年本市共发生700余起因无证驾车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百余人死亡、700多人受伤,经济损失高达200余万元。崇明“的哥”李某就是因第一次被违章抄报后没有及时去处理,而是靠隐瞒度日,最终开了5个多月的车,收到16张违章抄报单而被公司除名。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证驾驶继续揽客营运的主要表现有:事故或违章后被扣证的,遗失驾驶证后正在申请补办期间的,违章逾期未作处理、持失效“抄报单”的,没有按时审证的等。此外,还有变相无证驾驶的行为,如因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被电子警察检举后,采用冒名顶替,以他人驾驶证作代扣证处理的,或借用他人驾驶证壮胆营运的。“的哥”无证驾驶揽客营运所带来的隐患,不得不令人担忧。 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对无证驾车的行为,警方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天至15天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如此之重,为何还有那么多的“的哥”铤而走险呢?据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扣证期间,驾驶员因为不能出车而收入锐减,二是驾驶员怕扣证事情暴露后,会遭到单位的经济处罚,三是不少驾驶员存有侥幸心理,误以为只要躲过警察查处,有证无证一样开。 面对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证继续驾车营运的居高不下现象,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在依法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我们是否也该从广大驾驶员的切身利益出发,寻找一些切实可行的疏导办法,以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驾驶员无证驾驶的情况,共同维护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 本报通讯员席存炘本报记者张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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