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炒卖港币: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梁某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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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梁某没想到自己活到82岁,居然被判了刑。当听到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时,梁某想想自己“晚节不保”,追悔莫及。 1999年至2002年7月间,梁某听人说炒卖港币有利可图,立即组织其家人阿和、阿开与阿洁、阿容(均另案处理),采用在住所地现金交易和到银行转账交易的方式,多次非法炒卖港币共814万元,从中获利8140元。其中梁某参与炒卖港币814万元,阿和参与炒卖港币3 禅城区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等人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炒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梁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阿和、阿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依照法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700元,被告人阿和、阿开有期徒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4420元。违法所得8140元以及作案工具传真机、验钞机各1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钟哲平 区惠妍)(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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