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子签下荒唐“借种协议” 生下女儿拒绝抚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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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5: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四川网8月18日电为了求子,李福与王顺签订了荒唐的“借种协议”。哪知,借种成功生下的却是个女孩。李万分不满,拒绝抚养孩子。母亲田丽怒将李福、王顺推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据成都晚报报道,1994年8月,36岁的李福与田丽相识,并于同年9月登记结了婚。1996年3月,田丽为李福生育了一个儿子。儿子出生后不久,李福就按照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做 2000年8月,他与同在异地打工的王顺签订了一份《借种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李福向王顺“借种”,并提供帮助,王顺负责让李妻田丽受孕;王顺在“借种”成功后立即终止与其妻的关系。 田丽得知此事后,坚决反对这份荒唐协议,但当晚,李福不顾田丽反对,按约在屋外放哨,让王顺在自家屋里强行与田丽发生了关系。当年10月,田丽怀孕了。 2001年3月,田丽顺利生下一女孩。一心求子的李福对这个女孩和田丽都不理不睬,既不给小孩取名,也不给小孩上户口。李福还要求田丽向王顺索取“上床赔偿金”,田丽执意不肯。 李福大怒,将田丽和孩子撵出了家门。田丽万般无奈下,近日诉至四川泸州市纳溪县法院,要求李福、王顺二人共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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