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漂亮惹的祸” 名模告杂志索赔1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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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1:22 北京娱乐信报 | ||
因认为《青年一代》去年第4期的文章《都是漂亮惹的祸》,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名模陈娟红将该杂志社及其主办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30万元。昨天,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篇文章惹出祸 《都是漂亮惹的祸》一文描写了“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颜的陈娟虹”抛弃前男友,与某大酒店副总结婚,后该副总因出差时嫖娼被警方抓获并被停职,陈娟虹于是与其离异。该文同时配发了陈娟红的两张照片,并在其中一张照片上附有“有着魔鬼身材和出众容貌的陈娟虹,婚姻却不像想象的那么如意”的文字说明。事实上,陈娟红至今未婚。 法庭上,陈娟红的代理律师还请来了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当庭作证,证明在此文发表后确实给陈娟红造成恶劣影响。 陈娟红认为,文章虽然用了“陈娟虹”的名字,但配发的却是她本人的照片,其目的就是以名模的婚姻来吸引读者,达到增加销量、扩大发行面和影响面的最终目的。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共计130万元。 杂志社:这只是工作失误 对此,《青年一代》及其主办单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则坚决反对。他们认为,《都是漂亮惹的祸》是一篇调查报告,通过概括和抽象的方法成文,不是写任何一个具体的已婚女性。至于文章中使用陈娟红的照片,其实“都是美编惹的祸”,当时是美编找来两张图片配在文章上的,而作为领导的该出版社副总编辑在审稿时,认为其并不知道该照片就是名模陈娟红。法庭上,面对陈娟红代理律师拿出的一份他们写的致歉函,仍坚决认为这只是一个工作中的失误,美编也为此被迫辞职,因此不认为对陈娟红的名誉和肖像构成了侵权。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因陈娟红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休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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