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宣判 直击“便民法庭”离婚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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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3:36 重庆晚报 | ||
昨日上午11时45分,南岸区峡口镇肖女士与成都市水碾河的周先生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看着两人笑呵呵地拿起法律文书走出法院大门,南岸区法院民一庭法官袁洪英愉快地合上了卷宗。 这份卷宗外观与别的卷宗没两样,装的是肖、周二人离婚的材料——几秒钟前,他们还是一对合法夫妻。 但这份卷宗又有别于其他卷宗。因为袁洪英至少提前了20天将它装订归档——从开庭到原被告拿到判决书,只用了45分钟。 上午11时,袁洪英接到立案庭通知:有一起离婚案需要在“便民法庭”开庭。 查对身份证、结婚证,抬头直视双方——她要最后确定两人的真实身份,担心意外发生:“万一判决后发现一方是‘替身’,法庭输不起。” 法庭询问、调查的程序一个不少。两人离婚的原因很简单:丈夫长期在牌桌上过日子。袁法官说,便民法庭不是砍掉必要的法定程序,而是替原被告着想,让审判进入“快车道”,不管是中午还是周末,只要符合“便民法庭”条件的,立马立案、开庭。 11时30分,审理结束。书记员记录表明:从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的财产分割到子女抚养,双方意见一致。 11时35分,袁法官快步进入打字室。得知是制作“便民法庭”的法律文书,打字员小汪劈里啪啦敲击键盘,从开始到校对,只用了10分钟。 在法院门口,肖女士笑呵呵地告知记者,她只请了半天假,下午还来得及上班。接受记者采访的袁法官则说,如果不是“便民法庭”,肖女士要20天后才能拿到判决书——法院可以在立案后5天内送达副本,要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后才开庭。 记者 江 涛 陈能雄背景新闻 去年初,南岸区法院借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便民”措施,将“简易化审判”程序进一步延伸,开始实践“便民法庭”——有针对性地选择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均能到庭的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等纠纷案件,推出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送达法律文书的举措。 实践中,南岸区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时间安排,还推出“午休办案”、“周末办案”、“下乡办案”等新举措。今年以来,“便民法庭”已办案185件。 该院在立案大厅公告相关便民措施,供当事人立案时选择和使用。只要当事人向立案庭提出合理请求,法官将根据其请求,选择适当的“便民法庭”开庭方式。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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