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生居民暂住旅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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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0:13 沈阳今报 | ||||
记者陈铁/文李浩/摄 危房治理:差在没钱 48号楼始建于1921年,而建设部对于砖混结构房屋的要求使用年限是50年,这座82年的老楼早已过了“保质期”。为何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呢? 沈阳铁路第一房产建筑段韩书记解释说,在1999年他们就初步确定此楼为危房,可由于资金困难,没有得到上级大修的审批,只好定期维护,直到四五天前,大修审批才办下来。张主任说,当时如果停用住户也许会有意见。另据韩书记介绍,在沈铁第一房产建筑段的辖区内有322万换算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其中0.36‰属于危房,在南二地区只有48号楼一栋被列为危房,在南十条地区还有两栋楼属危房,也已经被列入监护范围。 住户损失:沈铁承担对于48号楼的住户,韩书记表示已经将他们安置在了沈铁分局的站前旅社,吃住免费的,而且对于坍塌部分的损失,他们也将补偿。在站前旅社,居民们表示:虽然这里没有自己家里舒服,可毕竟“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昨天沈铁第一房产建筑段的工作人员与记者发生冲突一事,韩书记说,“由于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的粗鲁,以至于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在这里向记者道歉。”管理条例:房屋修缮责任人承担责任 昨天下午刚刚出差回沈的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青马上向和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询问此事。 张青向记者介绍说,根据《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房屋出现影响使用安全迹象或使用行为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而且房屋所有人或经营管理单位应对接近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住宅房屋进行查勘,发现危险征兆,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安全鉴定。 对于被鉴定为危险的房屋,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避险和排险工作。 房屋修缮责任人必须接通知治理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治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在治理危房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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