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七 买断被殴考生前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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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2:4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后续报道 调解书写明:考生以后责任自己负 律师说,不该由打人一方的上级单位作调解 本报讯龙海学生陈绍能因被两名治安巡逻队员殴打而痛失今年的高考机会。这一事件日前有了初步结果,根据龙海市公安局的一份《赔偿调解书》,两名巡逻队员一次性赔偿陈 这4.7万元包括:陈绍能先期住院治疗的医药费1.2万元,误工补贴、护理费以及继续治疗的费用8000元;高考补习一年的一切费用共计2.7万元。 调解书还注明:今后陈绍能发生任何事情均由自己承担,与两名巡逻队员无关。 陈绍能说,他是因急于参加高考复读和继续治疗需要用钱而被迫签下这份调解书的。 这是一份统一格式的调解书,办案单位是龙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当事双方分别是陈绍能和两名巡逻队员。也就是说,这份调解书认为陈绍能和两名巡逻队员产生了纠纷,由龙海市公安局出面调解。调解书丝毫没有涉及聘用巡逻队员的石码镇政府、负有管理职责的龙海市公安局石码分局应承担何种责任。 记者电话采访龙海公安局陈局长,他表示,不愿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而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朱志平认为:治安巡逻队员由石码公安分局负责管理,龙海市公安局是石码分局的上级领导,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由其充当本案的调解人欠妥;石码镇政府作为雇用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调解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存在诱导、欺诈、胁迫或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则调解无效,一方反悔,仍可提起诉讼。 陈绍能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偏重,他对这一结果表示怀疑,因为被打的第二天他就被转到危重病房,6月7日他曾多次挣扎,试图起身参加高考最终却没有成功。他曾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但没有得到许可。 虽然仍时常感到头疼,但陈绍能强迫自己到漳州一中联系了复读事宜。他说,最迫切的愿望是读大学,而以目前的身体状况,明年能否圆大学梦,仍是个未知数。 新闻回放:2003年6月3日上午,龙海学生陈绍能因骑一辆无牌摩托车上街,被两名石码镇群防群治巡逻大队队员追赶、殴打,导致头颅筛板骨折,脑脊液漏,无法参加高考。本报2003年7月4日曾作报道。 (刘丽英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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